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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为正处级。
第三条 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战略,研究提出乌海市主动融入国家、自治区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战略的政策建议、措施办法。
(二)建立健全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协调推动重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的落实。
(三)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市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活动。统计分析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大道市行政中心A座225室
联系电话:0473-89924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王虎军
第四条 科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保密、意识形态、思想宣传、信息化建设及人事、档案、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大道市行政中心A座225室
联系电话:0473-89924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主任:闫冰
(二)综合协调科。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战略,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研究拟定全市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办法,并协调实施。建立完善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研究提出建立完善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工作考核体系、细化分解考核指标、日常监督及考核评价的建议。统计分析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的政策,梳理汇总并对外提供国家、自治区及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相关政策。牵头编辑制作全市投资环境、重点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等对外推介材料。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大道市行政中心A座229室
联系电话:0473-8992411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综合协调科负责人:李雨霏
(三)项目服务科。统筹推动全市重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的促进落实,建立完善重点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包联、定期调度等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建立管理项目台账,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计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签约项目,协调推动项目跟踪服务、落实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布局、选址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外来投资企业办理项目审批、政策兑现等事宜。研究编制全市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建立、维护及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重点项目库。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大道市行政中心A座218室
联系电话:0473-8992408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服务科科长:张剑
(四)投资促进科。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活动,协调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签约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活动,承担市委、政府交办的重大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协调联络工作。建立、维护及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相关资料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域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参与国家和区域性的区域经济合作活动。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大道市行政中心A座216室
联系电话:0473-899240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资促进科负责人:彭渊
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乌海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为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配合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2)完成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大道市行政中心A座216室
联系电话:0473-899240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任:彭渊
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对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年度检审的通知》(〔2020〕14号)相关要求,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认真贯彻文件要求,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年度检审工作。
一是核实人员基本信息。根据调任、提拔、退休、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录等人员调整异动的,对人员信息及时变更,并做好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以保证在册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按照修改核对后的人员信息,更新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确保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与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配备的准确性。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度检审工作,一方面有效维护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加强了局机关对《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日常维护,完善常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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