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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摘要)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摘要)(乌海政发〔201358号)

六、推进措施

(二)推进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实施。每年编制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推动企业抓紧实施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建立市政府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工业重点项目投资额前2名的企业各奖励100万元。

(三)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财税扶持力度。2014年开始,设立5000万元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对转型升级有引导作用的项目进行奖励补贴、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深化两化融合和对标升级管理等工作。每年对2户转型升级先进企业各奖励30万元。市级财政每年至少投入1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土地收储及重大项目引进的前期等费用,各区按1:1进行配套。对重点优势特色产业,优先列入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扶持计划。全面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非资源性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技改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从本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前3年将企业由该项目投产所新增加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全额奖励给企业;后2年将企业新增加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奖励给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扩能增量。企业收购、兼并市辖内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企业的,从收购、兼并的次年起,前3年将企业收购、兼并新增加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全额奖励给企业;后2年将企业新增加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奖励给企业,用于发展生产。

(四)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荐重点工业企业名录、争取差别化信贷政策、开展金融超市服务、促进企业发行公司债、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充实担保资本金,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切实改善融资环境,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方式,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支持企业发行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发展。市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在我市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加强工业转型升级的用地保障。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率,原则上工业园区土地投资强度标准要高于自治区工业园区平均投资强度。已批准使用土地二年内未建、实施无望的项目要进行无偿收储,停产三年以上的企业要限期转产,五年内达不到生产能力的企业要限期改组或重组。土地部门要按年度制定产业用地指南,优先保障符合产业定位项目的用地需求。

(六)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人才环境。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乌海学院培养适用型人才的作用,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增加适用专业,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完善企业内部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提高员工技术水平。一般技术工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免费组织培训。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快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配置,提高企业家素质。市政府每年表彰一批创新型企业和创业创新优秀企业家。鼓励企业引进专家型技术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里一次性每人给予50008000元的工资资助,且5年内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返还个人。对企业引进国内外技术研发前沿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在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并可免费入住专家公寓。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除享受自治区奖励外,市政府再给予与自治区等额的奖励,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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