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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内设科室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作者:区域经济合作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乌海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科学技术局等11个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字〔2019〕17号)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经党组研究,现将各科室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保密、意识形态、思想宣传、信息化建设及人事、档案、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

  1.研究提出招商引资业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及措施办法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意见建议、工作方案等,并协调实施;

  2.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分解意见,做好日常监控,组织招商引资年度考评工作并提出考核评价建议;

  3.负责按月及时统计分析全市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到位资金等情况,编制统计报表,并督促指导三区向自治区做好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4.牵头负责招商引资业务工作相关材料的起草报送;

  5.负责全市招商工作信息的统筹管理和编辑报送工作;

  6.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定期工作调度会的组织,及时编报《调度工作专报》,做好调度会和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等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

  7.联系自治区发改委利用外资与经济协作处、自治区经济协作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及市委政府考核办等,协调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任务指标落实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8.联系协调海南区和低碳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项目服务科

  1.加强与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全国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库的联系,进一步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研究规划、论证储备、策划包装等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制年度招商项目,向自治区报送项目情况;

  2.负责收集汇编国家、自治区及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外来投资客商优惠政策未兑现情况,及时向市委政府反馈,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牵头负责全市投资环境、重点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项目等对外推介资料的编制;

  4.对口联系协调海勃湾区招商引资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投资促进科

  1.研究拟定考察方案,统筹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各区、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西洽会、西博会等全国性或区域性招商引资活动,落实相关前期准备工作;承办市委、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签约工作;

  2.每次集中赴外招商活动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考察情况汇报会,编报《考察专报》并报市委政府;负责建立完善《赴外考察企业信息库》及《来访考察客商信息库》,及时编制更新《全市签约项目明细表》和《重点联系洽谈项目一览表》,定期报市委政府;

  3.负责建立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台账,统筹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收集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并定期报告市委政府;

  4.负责机关招商引资业务调研工作的总体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5.联系自治区区域经济合作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域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参与国家和区域性的区域经济合作活动;

  6.对口联系协调乌达区招商引资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贸易促进科

  1.做好与中国国际贸促会、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开展业务交流和工作对接等,牵头负责自治区贸促会对乌海市贸促会年度考核等工作;

  2.处理乌海市国际商会的日常工作,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开展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等;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培训、交流、咨询服务等活动;牵头负责内蒙古国际商会对乌海国际商会年度考核等工作;

  3.开展同国际商(协)会、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考察;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机构进行联络;

  4.组织我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各类对外经贸洽谈和贸易促进活动,组织我市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境)访问、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

  5.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规定的工作职责,办理经济贸易、海事仲裁和调解业务,签发乌海市出口商品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经贸和海外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贸单据(证明)和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等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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