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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作者:区域经济合作局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及乌海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建设工作。2022年1月,局党组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计划。主要领导总揽全局,各分管领导认真负责开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落实等各项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制定具体的、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局坚持将实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最终实现两促进、两不误。

  (二)完善制度,加强制约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了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实效,我局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定了机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营方案,坚持实行发文“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并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栏目、范围和频率都有具体详细的规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公开性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三)联系工作、提高质量

  我局坚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容和互通,力争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招商工作不松紧,项目服务不停歇。在招商工作中大力进行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积极发布招商工作动态和项目信息,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的便民、利民程度和服务企业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我局网站、公众号分别公开原创信息220篇、195篇。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全面推广“政策专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工作的连续性,2022年完成政策解读3篇,网站、公众号分别推送政策类文件18篇、23篇。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惠企政策,积极为来访企业提供我市优惠政策、要素保障、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信息,随时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和诉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助力建设人民满意、企业认可的服务型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针对广大领导、客商、企业家和关心乌海招商工作的各界人士,及时发布本单位党建信息、招商工作动态、项目信息和普及法律法规等,切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经常赴外招商引资,政务公开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采取人员补位的方式让政务公开更加及时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依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主动作为,积极编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优化我市政务公开环境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签发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坚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2022年度,在机关网站及时发布政府文件20余篇、政策原文18篇、政策解读3篇,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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