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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作者:区域经济合作局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及我市《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内容撰写。本报告内容包括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致电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办公室问询(电话:0473-8992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务公开助推招商引资工作,以政务便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及乌海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全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迭代,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持续规范政务信息公示内容。2022年,我局网站、公众号分别公开发布原创信息220篇、195篇。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全面推广“政策专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工作的连续性,2022年完成政策解读3篇,网站、公众号分别推送政策类文件18篇、23篇。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惠企政策,积极为来访企业提供我市优惠政策、要素保障、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动态等信息,随时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和诉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助力建设人民满意、企业认可的服务型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工作要求安排专人管理、维护、盯办依申请事项。全年,线上和线下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配合落实有关工作,对我局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2022年全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已按要求进行设置。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建设并规范管理平台内容,及时设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宪法宣传周”等专栏,及时刊登、转发有关信息,高质量完成我市各项宣传贯彻落实任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针对广大领导、客商、企业家和关心乌海招商工作的各界人士,及时发布本单位党建信息、招商工作动态、项目信息和普及法律法规等,切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经常赴外招商引资,政务公开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采取人员补位的方式让政务公开更新更加及时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依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主动作为,积极编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优化我市政务公开环境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海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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