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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7年,乌海市经济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公办字〔2017〕6号),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创新形式、规范内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由“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组织保障机制,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派专人参加了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培训讲座,同时组织召开了我局政务公开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等内容;组织各区信息员进行系统培训,多形式、全方位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抓好重点,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机关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和规范性文件专栏,并及时、准确的对年报、政府财政预决算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公开的原则,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务信息,均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进行公开。机关各科室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结合实际,从老百姓的角度,认真研究和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把市民普遍关心的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利用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机关电子屏进行公开。
(三)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针对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煤化工行业、氯碱化工行业等新政策和投资规划等发布了6次政策解读信息,为相关项目招商引资提供有效的、及时的政策信息。
(四)公众参与情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程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了社会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在机关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征集民意。我局本年度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对所有电话咨询,当面咨询,网上咨询都做到了主动热情回复。没有接到群众投诉。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五)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我局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呈现形式灵活多样,依托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和政务公开网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影响范围,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6月,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经合发〔2017〕13号),强化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乌海市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累计公开政务信息36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9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80条,党建信息45条,其他形式公开139条;其中:财政类信息2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7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9条,其他公开信息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电话申请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经济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如下:
(一)由于我局机构有所调整,增加了新的工作职能,需将机关网站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
(二)由于经常外出招商,政务公开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
(三)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及乌海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网站升级改版。我局计划下一步对机关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对网站功能进行详细划分,在保留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网站模式和内容,使网站的实用性和信息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率。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结合实际,从老百姓的角度,认真研究和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把市民普遍关心的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反馈民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批评和监督。
三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市贸促会(经济合作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3 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 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4.微博微信回应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的 |
件 |
|
涉及个人秘密的 |
件 |
|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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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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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九、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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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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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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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与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是/否 |
|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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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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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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