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901011L/2021-0422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区域经济合作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7-05 09:32:42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依据
本意见依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规定,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改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3号)、《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内党发〔2016〕9号)、《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6〕129号)和我市相关政策文件60篇,制定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起草原则
《意见》一是在遵循现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政策基础上,结合实际,力求有所突破,更加突出引导乌海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合理统筹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在确保年度财政收入基数情况下,将招商引资项目产生的财政收入新增部分采取适度让利,鼓励和支持招商引资企业发展。三是注重受众范围更广、宏观综合指导性更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行业相关政策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制定,不在本政策中体现。四是政策力求更加凸显我市的比较优势和务实举措,聚力提效、强服务、优环境、转作风、着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五是招商优惠政策落实兑现采取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内容也已在《意见》中明确说明。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内容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实施招商突破行动、完善招商政策体系、强化招商工作举措、健全招商体制机制5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个方面为《意见》的通篇布局定准目标、把准方向、定好基调。第二部分主要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产业、基础设施7个领域,取得突破性招商实效。第三部分主要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奖补政策、金融服务政策等方面对三次产业的政策实施及兑现方式进行了说明。第四部分主要从突出规划引领、畅通招商信息、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网络、加强跟踪服务、严格项目管理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五部分主要围绕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考评问效方面进行了说明。
四、制定程序
2021年4月上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初稿),进过多次讨论修改后于5月14日向各区及24家单位征求了26条意见,采纳了其中11条。修改完善后征求了相关市领导意见后于6月15日,再次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采纳意见7条。6月17日,经市委办公室法规科和市政府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审核,于6月18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已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21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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