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11150300MB1901011L/2021-041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区域经济合作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6-2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8-24 09:58:45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区域经济合作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服从服务于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抓招商就是抓发展”理念,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和城市转型,坚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谋划。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立足区位、资源、产业、政策等比较优势,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科学确定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方向和工作方法,提高招商引资质效。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规划设计、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充分调动中介组织和企业等引资主体积极性能动性,形成合力,积极推进。

  ——坚持创新引领。拓宽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招商”,从政府主导向专业化招商、市场化运作转变,围绕全市重点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择招商对象,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坚持协同推动。扎实开展与周边地区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探索建立项目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融合发展和互动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投资增长、结构调整的支撑作用,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持续增长。

  二、实施招商突破行动

  (四)实施传统产业升级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产业链延伸升级开展招商,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增链建设高端金属材料、焦炉气加工利用、煤基碳材料、煤基精细化工、工程塑料、可降解材料、氟硅材料、耗氯精细化工、电子化学品、高端新材料等一批精细化工和新材料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积极引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嫁接改造现有企业,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节能减排、优化管理。

  (五)实施新兴产业提升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招商,积极引进氢冶金、氢化工、氢能源汽车及制氢、储氢、运氢等一批氢能产业项目,谋划实施工业机器人、矿山机械等一批数字经济和装备制造项目,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培育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

  (六)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融入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走廊开展招商,深化“互联网+旅游”,大力发展航旅经济,打响“来沙漠看海”旅游品牌;积极培育一批“网红”企业,打造文旅宣发营销平台,聚集人气、汇聚人流;重点打造房车旅行、沙漠越野、水上运动、户外休闲、健身康养、书法研学等旅游项目,不断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切实提升乌海城市IP影响力。

  (七)实施现代服务业壮大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现代物流、航空产业开展招商,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引进一批蒙煤交易平台等平台经济和现代物流项目,高档商业综合体和高品位酒店等商业项目,以及航空产业园、航空器制造维修和通航教育等项目,推动临空经济发展壮大、成势见效。

  (八)实施现代农业提质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葡萄和葡萄酒产业开展招商,积极引进一批葡萄酒庄开发、休闲采摘、花卉种植等项目,推动蔬菜、水果等精品设施特色农业提档升级,建设特色鲜明、要素集聚、智慧智能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努力打造世界沙漠葡萄酒之都。

  (九)实施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生态修复、矿区治理、清洁生产、减排降耗等领域开展招商,积极引进煤矸石、粉煤灰、化工废渣等一批大宗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以及在库区扬尘治理、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废处理等方面具有核心技术的环保科技企业,推动应用矿区整治、煤田灭火、绿色矿山建设等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打造新型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十)实施基础设施提标招商突破行动。重点围绕公路、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设施建设,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供水、供电、供气、道路、排污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

  三、完善招商政策体系

  (十一)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好西部大开发政策及高新技术、科技创新、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对设在我市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对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企业奖补政策。一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绿色循环发展要求和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的招商引资项目,有利于社会事业发展和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招商引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投资额度大、产出效益高、示范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企业给予激励型奖补。二是支持企业建立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对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择优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三)金融服务政策。一是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搭建政金企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做大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规模,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二是积极为上市成功企业争取内蒙古自治区各项奖补政策(含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内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首发上市成功的)。三是政府分产业设立不同规模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组建产业基金,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发展壮大。发挥市政府产业基金作用,鼓励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以阶段性持股方式参与招商项目建设和运营。

  以上政策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执行。如遇到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调整,以国家及自治区政策为准。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外国投资者和国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强化招商工作举措

  (十四)突出规划引领。按照《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产业布局和投资导向,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和发力方向,进一步明确各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定位,梳理明晰产业现状、产业结构、产业链条、产业政策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绘制产业图谱、明确产业招商路径,开展精准招商。

  (十五)畅通招商信息。依托产业经济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产业产能、产品种类、价格成本等信息资源高效互联互通,为精准招商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已落户企业和意向投资企业信息库,分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重点招商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强化储备项目审核,动态管理入库项目。建立优惠政策查询库,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介宣传推送,提高查询便利性。

  (十六)创新招商方式。围绕现有企业引进上下游企业和配套项目,支持本地企业通过合作、参股等形式以企引企、以商招商。注重招才引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强化园区招商,大力开展“园中园”招商,探索“共建园区”与合作园区新模式,充分发挥园区集聚效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大数据招商,进一步提高招商精准度和实效性。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参与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园区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十七)完善招商网络。充分发挥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人才工作站和各类商会协会等平台作用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书法产业博览会、黄河明珠·乌海书法艺术节等重大节会平台开展招商推介。依托进博会、西博会、丝博会等国家和区域重要经贸会议活动及各类展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经贸合作。

  (十八)加强跟踪服务。着眼解决“重签约轻落地、重招商轻服务”等突出问题,建立签约项目工作台账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建立线上线下政企服务沟通平台,掌握已开工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判,积极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成功率。强化符合政策要求的承诺兑现,营造重诺诚信、真诚待商良好氛围。

  (十九)严格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组建“项目准入专家咨询工作小组”,认真分析评估准入项目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影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准入。深入挖潜存量要素指标,把宝贵要素资源优先配置给能效、水效等领先的优质项目。坚持“以清促用、以清促建”,全面清理国家和自治区已批未建招商引资项目,确保土地等要素资源有效利用。对无力继续投资建设的,督促及时调整变更项目业主;对确实难以开工建设的,严格执行项目退出机制,限期收回已经取得的用水、用地、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为新上项目腾出空间;对在约定建设期内未建成投产的半拉子工程,或按期投产,但固定资产投资低于协议约定投资额度,超期仍未达到投资额度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并扣缴履约保证金;对分期投资项目,首期投资固定资产未实现协议约定投资额度或超期未竣工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并全额扣缴履约保证金,同时终止后续投资协议。

  五、健全招商体制机制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调度作用,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招商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提升能力水平,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落实见效。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定期调度、挂图作战,打好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战。

  (二十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为企业提供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的政务服务。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服务模式,制定工程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逐项编制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现工程项目综合受理和全流程、全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推行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建立重点项目招商落地“代办帮办”协调联动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包联机制,为企业提供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代办帮办事项,变“企业跑”为“政府跑”。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将招商引资工作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团参加区内外招商引资及投资类展会活动、重点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及项目库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向商会协会及中介组织等购买社会服务和招商工作人员培训等专项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市区政府要安排一定前期费用,做细、做实、做深专项资金争取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利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强化要素保障。开拓思路、多措并举,有保有压、有进有退,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改挖潜等措施,千方百计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强化市级统筹,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延链补链强链、示范作用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资源,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强化投资强度、亩均收益等指标刚性约束,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十四)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重点产业专题培训,将开放型经济理论和对外宣传业务知识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招商引资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和途径。积极引进和培养熟悉产业经济、掌握投资政策、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目谈判的招商引资引智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专业能力强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加大招商系统干部跨区、跨部门、跨行业挂职力度,提升干部素质,改善队伍结构。

  (二十五)严格考评问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招商引资考核权重。对年度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服务不到位、政策承诺不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通过监察、审计、督查等手段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问责。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在招商引资中出现失误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容错免责。

  印发日期:2021年6月21日

招商引资实施意见(上传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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